搶劫商務中心數額不影響行為認定
  本報訊(實習記者張宇 通訊員趙紅媛 劉慧慧)90後小伙為買電子產品,搶劫獨行女子,他得手後發現,自己搶來的包中只有一塊錢。近日,大興檢察院已將趙某以搶劫罪批准澎湖民宿逮捕。
  今年20歲的趙msata某中專畢業後隨父母在新發地賣水果。最近iPad平板電腦很流行,趙某也很想要一個,但是父母平時只會給他一些零用錢,於是趙某就想搶點兒錢去買。
  今年8月2日下午1點左右,趙某騎著電動車在大興區西紅門鎮一工地附近轉悠,看到有個女子在天橋下麵坐著,身上有兩個包,他心生港式飲茶歹念;然後尾隨,伺機將對方推入路邊水坑後,把包搶走。
  讓趙某失望的是,包里只有信用貸款1元現金和一些化妝品。
  事情到了第二天下午3點左右,西紅門派出所民警巡邏至興華公園東門路口旁,發現一男子扭頭逃跑,民警便對其進行盤查。這男子就是趙某。因遇警慌張,禁不住盤問,遂交代了搶劫之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案中,趙某為劫取錢財,將被害人推入水坑,屬於用暴力手段搶劫財物,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儘管最後只搶到了1元錢,但搶劫數額並不影響行為的認定,趙某依然構成搶劫罪。J223  (原標題:搶劫1元錢小伙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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