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更為多樣的擇校名目,更為隱蔽的擇校行為,更為高昂的擇校費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五部門日前聯合出台《關於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違規行為。(4月27日《中國青年報》)
  教育部幾乎每年都和相關部委聯合發文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但越治問題越嚴重。因此百姓對目前對五部門的文件能否有效解決擇校問題尤其是錢權擇校問題普遍缺乏信心。不要責怪百姓對國家政策的質疑,因為過去的乾打雷不下雨的事實讓百姓沒有理由相信僅靠五部委的一個意見就可讓權貴者們不再逾矩。但是在目前的教育環境中,在教育資源尚不可能校校均衡的時候,暗箱操作的錢權擇校是不是就無藥可治呢?否。只要用2013年反腐的態度與查處力度,順藤摸瓜,將背後“隱士”置於曝光台,用黨紀政紀法治舉措嚴加懲處,相信權貴者們必定會有所收斂。重典治亂是真理,“以錢擇校、以權入學”是最嚴重的教育亂收費,必須依靠重典治理。
  為何過去有令難行有禁不止?為何只見層層臺面打乾雷卻鮮見雨點落下?在筆者看來,都是處罰不力所致。在處理擇校問題上,真正有幾所學校幾個校長因違背政策招收擇校生受到了嚴懲?頂多也就是內部警告一下或者發個通報批評什麼的,都是隔靴搔癢的過家家處罰,學校絲毫不受影響,可以繼續收取關係戶的學生;校長官照做烏紗帽照戴,假若對涉及違規收取擇校生的學校與校長實行頂格懲處。比如對學校公開曝光,沒收非法所得,單位管理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對校長實行免職,調離所在的學校,對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大幅降低其績效工資,涉及弄虛作假或收取好處費的按腐敗查辦,哪所學校敢輕易用學校聲譽、哪個校長敢心甘情願用自己的名利作賭註呢?
  然而,對於那些擁有優質教育資源的學校而言,由於他們先天營養豐富,對眾多家長又有著無限的吸引力,他們為了孩子不輸在起跑線,總會想辦法將孩子弄進這樣的名優學校。有權力者,自然會利用握有的權力,給學校打招呼。有金錢者,自然會尋找各種關係讓握有權力者出面與學校聯繫。這握有權力者,一部分是學校的頂頭上司,有一部分是關乎學校生存的職能部門。學校不能生存在真空,校長亦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面對盤根挫折的社會關係與人際關係,在紛至沓來的領導、職能部門的電話、條子或者登門拜訪,學校能夠理直氣壯拒絕嗎?校長能夠做包大人一身正氣油鹽不進嗎?無怪乎有校長講到“條子生”,也是滿肚子委屈,因為小小的一個校長乃至教育局長也是很難完全頂得住的領導或關係戶的擇校請求的。
  在擇校問題上,當我們將板子打學校與校長的時候,其實對大多數學校和校長並不公正,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更多是無奈的選擇。因為他們抵制不了上司的條子,擋住不了關係戶的招呼。他們大多數其實是擇校亂收費的鏈條中的前臺人物罷了,他們之所以要年年唱擇校收費這部戲,是因為後臺有眾多“隱士”在約束他們,非唱不可。因此,要治理擇校之亂象,關鍵還得順藤摸瓜,看看哪些“隱士”在約束學校與校長。
  我們必須認真查查是誰在寫條子誰在打招呼。對於那些給學校施壓非讓學校接受他們介紹的擇校生的公職人員當嚴格執行黨紀政紀處罰,觸犯法律的依法嚴懲不貸,對這些公然違背國家政策寫條子打招呼的人予以嚴懲,可以很大程度上堵住暗箱操作的“擇校”漏洞。過去之所以治理擇校問題成為一紙空文,最重要的是只公佈“條子生”現象,卻從會公佈哪些人寫過條子,也就是只曝光“以錢擇校、以權入學”歪風,卻從沒見哪個地方將權錢擇校背後誰給學校打招呼寫條子穿針引線的人公開點名道姓,更別說公開進行處理了。沒有對握有權力的人處理,自然那些禁令也就只能是紙老虎了。假若對那些寫條子打招呼要求學校辦理擇校生進行了嚴懲,那還會有這麼嚴重的擇校問題麽?
  還有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是,不少地方的名優學校接受擇校生的具體方案,包括擇校生的人數、具體分配指標、收費的等等真正有決策定奪權的其實並非學校,學校很大程度上只是背個名義罷了。也就是說,背後的操縱者是有話語權的決策者。所以要想解決擇校亂收費問題,解決“條子生”問題,還得決策者嚴格自律,對於不能自律,繼續拍板那些見不得光的擇校方案應啟動問責機制,必須讓決策者承擔決策錯誤之策。問責決策者,這對遏制擇校大有裨益。
  針對擇校問題,有這樣一種觀點,認為治理擇校亂收費多年難見效果緣於“查實難、監管軟”。這個觀點錯一半對一半。要查處是不是擇校生何難之有?我們不是有公安部門頒發的戶口本嗎?不是有房產局的房產證嗎?不是有人勞、工商、稅務、計生等部門的外來務工人員信息資料嗎?學校、教育行政、紀檢監察要查證學生是否是屬地應招生源、屬不屬於擇校生一定不會很難,只要花一點時間與精力就可水落石出。但監管軟卻是事實,有些地方不敢監管,有些地方不想監管。所以要治理擇校問題,對監管不力者實行責任追求,同樣有助於遏制擇校。
  要解決擇校問題,實現教育資源均衡當然是治本之策,但在尚不能解決教育資源均衡的時候,還得有治標之舉。五部門近日發佈的意見就是治標政策,這個政策要想不重蹈過去的覆轍,必須用重典這劑猛藥,這重典可以概括為一句話:誰敢亂開口子,誰敢打招呼寫條子就嚴懲誰,公開曝光自不必說,還得用黨紀政紀法律處理,決不下不為例。相信有了這樣的重典猛藥,五部門的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違規行為的政令就不會再度落空。
  文/劉和平  (原標題:重典處理“隱士”是遏制擇校的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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